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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李遺失
2007/06/06 |
飛航托運行李須知
隨身行李限一件,總尺寸不超過115cm(45英吋),原則上須能置於座位下。能帶入機內的行李
:如 ;女性用手提包。禦寒用上衣。傘或步行用手杖。相機。機內讀物。幼兒食物。
托運行李
北美洲.夏威夷.
頭等商務限兩件,每件尺寸長+寬+高,不超過158cm
(62英吋)每一件不超過32公斤(70磅)
經濟限兩件,兩件總尺寸長+寬+高 ,不超過269cm(160英吋)其中一件不超過158cm(62英吋)及每件不超過32公斤(70磅)。
大洋洲、亞洲、歐洲
頭等無件數限制,限重40公斤。商務無件數限制,限重30公斤。經濟兩件總重合計不超過20公斤。
若帶有兩歲以下嬰兒可增加限一件,尺寸不超過114cm(45英吋),另可託運一可折疊的嬰兒手推車。
超運計算
美洲地 區每超帶一件行李徵收一個計費單位。
行李尺寸超限,但不超過230公分(80英吋),徵收一個計費單位。
行李超帶一件,又超過158公分(62英吋),但不超過230公分,徵收二個計費單位。
任何一件行李尺寸超過230公分或重量超過32公斤(70磅),則按該 件行李重量計費。
45公斤以下徵收3個計費單位,每增加10公斤,加收1個計費單位該超重超大行李之運送務請事先向航空公司聯繫。
註:行李請儘量避免使用紙箱或木箱包裝,以免運送工人錯以貨物處理,耽誤領取時間。每件行李都貼上「姓名、地址」標籤,以便誤運時,能夠迅速處理。
歐洲.東北亞.東南亞.每超過1公斤,得繳付頭等艙單程機票的1%。例如:到香港的頭等艙票價為7,036元,若行李超重1公斤,則加價72元。
行李遺失處理及相關事項
一.到達機場後,應先領取出入境證、繳交機場服務費二百元(現已改隨機票徵收),將收據連同護照、簽證及機票交由航空公司櫃台檢查後發還,同時選定吸煙區或非吸煙區的座位(現已有班機絕對禁菸)有領取登機證及托運行李卡(確定行李已海關檢查無誤才可離開)
二.中正機場失物招領處,設於出境大廳地下室南側,海關行李處理課對面。電話(03)398-2538。
三.行李寄存:
(一) 旅客出示進口申報單或貴重物品 (大宗物件) 保管三聯單。如物品易碎、 漏出、零亂,旅客請以膠帶封固並用紅筆加以標示。
(二) 保管三聯單上寫明保管件數,並依接收存物品價值收費後,分類進倉儲管。
(三) 收取旅客行李提存收據。
四、海關稽退 (支退) 行李:
(一) 由海關派專人送交本庫之旅客應稅行李,但由旅客申請不稅帶回原居留地之物品,海關給付收據予旅客並收繳費用之物品交來本庫者,謂之支退。
(二) 支退行李由庫房管理人點收後即行登記入倉儲管。
(三) 倉庫設有海關監視倉,凡須通知海關及二組之行李物品,均存置海關監視倉。
五、記賬存棧物品:
(一) 記賬存棧物品,係屬各航空公司工作範圍,由航空公司 LOST& FOUND行之。
(二) 將存棧行李點收後依數量擎給存棧收據。
(三) 除將收據上聯繫於行李上外,中聯由航空公司承辦人簽名作為月終結賬憑證。
(四) 收據下聯由公司存證或連同公司存棧行李申請書由旅客直接保管。
六、 現金寄存:
(一) 超額新台幣係由海關辦理。其他現金,按貴重物品存庫,原則上必須加封簽名。
七、不得攜帶之物品:
(一) 易爆、易燃、化學品及其他有關違禁物品。
(二) 蔬果類。
(三) 動植物類。
(四) 魚苗及易腐物品。
八、 出倉:
(一) 出倉櫃台分設於南、北端行李提取處。
(二) 旅客交付存棧行李收據後,註明出境日期、飛機班次、旅客簽名、寄存行李號碼於旅客登機證上BOARDING PASS或PASSENGER GATEPASS。
(三) 將旅客行李號碼、班機號,逐個報至倉庫櫃台。
(四) 倉庫櫃台即將所報行李號碼記錄於出倉通知單上,交由出倉人準備出倉
(五) 銷號出倉。
(六) 旅客請各航空公司服務提取之行李托運者由挑勤負責辦理。
九、支退行李出倉:
(一) 依據出倉櫃台所報支退收據號碼、鎖號、記錄出倉日期並發出倉通知單
(二) 找出原始押運單,核對旅客姓名是否無誤,否則必須附有原旅客之委托提領書,方可出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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