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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稅防疫
2007/06/06 |
01.海關通常分兩部份.一為移民局.一為關稅安檢.在我們國內簽發簽證的叫簽證官員.我們所持之該國入境簽證.移民局官員有權否決.並將持有人遣返或拘禁.移民局若由軍人掌管.則情況變異因素很多.若連關稅.安檢也是軍方.那...僅祝旅途愉快.
02.碼頭的海關
碼頭的海關作業都較緩慢.電腦化程度較差.旅客所帶行李也複雜.若為邊境之交通渡輪.那...僅祝旅途愉快.
03.陸地邊境之關防.全為軍方控制.雖作業簡略.但...僅祝旅途愉快.
04.禁止攜帶出境之物品:
[01]未經合法授權之翻印書籍(不包括本人自用者在內)、翻印書籍之底
版。
[02]未經合法授權之翻製唱片(不包括本人自用者在內)、翻製唱片之母模
及裝用翻製唱片之圓標標暨封套。
[03]未經合法授權之翻製錄音帶及錄影帶(不包括本人自用者在內)。古
董、古幣、古畫等。
[04]槍械(包括獵槍、空氣槍、魚槍)、子彈、炸藥、毒氣及其他兵器。
[05]宣傳共產主義或其他違反國策之書籍、圖片、文件及其他物品。
[06]偽造或變造之各種幣券、有價證券、郵票、印花稅票及其他稅務單照
憑證。
[07]鴉片類(包括罍粟種子)、大麻類、高根類、化學合成麻醉藥品類,及以
上各類物品之各種製劑。
[08]依其他法律禁止出口之物品(如:偽禁藥、黃金、動物標、果樹苗等)。
05.外幣攜帶限制:
[01]外幣:總值美金5,000元 。
[02]金飾、金幣:各62.5公克 。銀飾、銀幣:各 625公克.
[03]新台幣:40,000元及各種硬幣20枚為限
如所帶之新台幣超過上述限額時,應在出境前事先向財政部申請核准,持憑查驗放行,否則超過限額部份予以沒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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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述限額已有變動.可洽:(03)398-2308.(03)398-3222.
01.外幣超過等值美金一萬元現金.應報海關登記.否則沒入.
02.新台幣六萬元為限.超出應先向央行核准.
03.黃金超過美金兩萬總值.應先向經部國貿局申請許可證.再報關驗放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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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.持台胞證能否進香港?
持有效之台胞證進香港只能停留7日以內,爾後必需進入大陸地區,取得入、出境證明,回程進港亦同;若持台胞證進港,而不去大陸者,出境香港時,會被罰款,且會在香港移民局留下黑名單,造成日後港簽簽證困難,請留意!
07.舊護照上尚有效期之加拿大簽證是否仍可使用?
依據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二○○一、八、十三函。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函覆:「舊護照可能是已過期或作廢。由於加拿大給予旅客的觀光簽證效期,絕不會超過護照之有效期限,因此任何過期護照上之加拿大觀光簽證也是無效的。如果旅客於舊護照過期前申請新護照,舊護照就算是失效作廢了,因為加拿大不承認已失效護照上之簽證,持如此簽證之旅客不得赴加拿大旅遊,故旅客必須在新護照上重新申請加拿大觀光簽證,方可前往旅遊」。
加拿大遊客退稅新條例
動
物
傳
染
病
防
治
條
例 植
物 防 疫 檢 疫 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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